生產和服務供應管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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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流程依據「生產管制與檢驗程序」,製程或服務作業應視需要制定作業標準,使作業人員能確實遵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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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服務及售後服務作業流程依據「生產管制與檢驗程序」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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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門應確保生產或服務過程中已依品質需求作適當的監測及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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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依作業標準規定,使用適當相關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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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或服務設備應予適當之管理與維護,以保持既有能力及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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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程中應依規定實施檢測製程中之品質,若有異常得隨時加以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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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產品應依規定執行檢驗與測試,品管單位應確認所有的檢驗與測試均已實施,且其結果符合規定要求,始可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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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驗証、檢驗、測試均應保留記錄,並於記錄上可鑑別產品放行之權責人員。為防止產品由接收至交貨過程中,不當的放行使用,不合格品應予以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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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和服務供應流程(製程)確認: |
製造過程依據「手動線電鍍作業標準」、「自動線電鍍作業標準」實施製程確認以確保產品品質。 |
鑑別與追溯: |
- 依據「生產管制與檢驗程序」鑑別原物料、半成品至成品出貨各階段的品質狀態,確保只有經過檢驗與測試、特准放行之物料或成品才得以發出、使用或安裝。
- 每批產品必須貼上標籤,以供該產品發生不良原因或不良現象時,能追溯該產品的製造經歷,以期能對產品的品質加以追蹤。
- 針對進料檢驗、製程管制、成品檢驗及客戶退貨等各階段來制定各項標籤之使用方式、時機及權責單位,以確保上述各階段之管制狀態得以明確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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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財產: |
客戶提供之材料或成品由加工部相關人員接收,在生產過程中依據「生產管制與檢驗程序」管制,若發現異常由業務部通知客戶並予以記錄。 |
產品保存: |
- 識別:依據「生產管制與檢驗程序」。
- 運搬:所有進廠的原物料至出貨在運搬過程中,應防止損傷或變質,由廠務部負責。
- 儲存:依據「庫存管制程序」由加工部倉管人員執行,進廠原物料至成品,應提供適當的場所,加以儲存,並防止其損傷或變質。原物料及成品應有適切進出管制方法管理。
- 包裝:成品須確實維護其包裝合乎規定要求。由加工部負責。
- 保存:管制之產品,應使用適當方法確實維護產品品質。由相關部門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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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測與監控設備管制: |
- 用於量測與監控之設備,應依據「量測儀器管理程序」管理、校正及維護此等設備,以符合準確度與精密度要求。
- 所有新購入及現有之檢驗、量測與測試設備,須經驗收合格、登錄、校正標示後才可使用。
- 校正合格之檢驗、量測與測試設備上,要貼有校正標籤。
- 校正之作業應與經過國家所認可之標準和有關的合格設備相比對,如無此標準,則据以校正之根據需以書面記載存查,內校人員應經資格審定。
- 應訂定校正之規定,提供校正之遵循內校人員應經資格審定。
- 確保在適當的環境下實施校正、檢驗、量測與測試。
- 量測設備在搬運、保存與儲存時應加以注意,以確保其準確度與適用性。
- 用於檢驗、量測與測試設備之硬體與軟體,應有適當之保護,以避免受到不適當之調整而使其校正設定失效。
- 當發現檢驗、量測與測試設備之校正失效時,必須重新校正設備,同時對過去所檢驗量測與測試結果之有效性必須加以評估,採取適當之處理措施並以書面記錄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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